核心提示:專案小組認定即將羈押屆滿的兇嫌“馬面”林正偉,是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勒索不成,才會在陳鴻源的造勢場合開槍殺人。” 連勝文昨晚委托助理徐弘庭及委任律師劉宗欽發(fā)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檢方誤擊說。
連勝文槍案偵結 兇手被求處死刑
連家不接受誤擊說:檢方不該武斷認為槍案無關政治
板橋地檢署偵辦連勝文遭槍擊案,昨日下午偵查終結起訴“馬面”林正偉,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正芬表示,林正偉因為經濟拮據(jù),急需用錢,加上去年底即將選舉,因此起意找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家族要錢,但是陳明雄并未理會,“馬面”決定槍殺陳明雄的兒子陳鴻源,讓陳明雄有喪子之痛。 “馬面”將被依殺人、槍炮、殺人未遂三項罪名起訴,檢察官求處死刑,連勝文委托律師發(fā)表聲明,表示不接受誤擊說。
聲音
連家不能接受
全民無法接受
“如果報道屬實,不僅連家不能接受,全民也無法接受。這不是藍的不相信,連綠的也不會相信,因為綠的支持者也要真相。人民要的是水落石出,而不是和稀泥。”——連戰(zhàn)辦公室主任丁遠超
“在我看來,這個案子辦得比319槍案更荒唐!”——邱毅
檢方
對連勝文案以誤擊偵結
連勝文槍擊案已偵查終結據(jù)臺檢方的偵查結果,“馬面”的犯案對象是陳家人,連勝文是遭誤擊,流彈意外擊斃臺下觀眾黃運圣。去年選舉造勢活動中,連勝文臨時出現(xiàn),因為要發(fā)言所以跟陳鴻源換位置,林正偉誤以為原來的位置還是陳鴻源因而沖上舞臺開槍射擊連勝文。
專案小組認定即將羈押屆滿的兇嫌“馬面”林正偉,是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勒索不成,才會在陳鴻源的造勢場合開槍殺人。臺北板橋地檢署昨日召開起訴記者會向大眾說明,馬面將被依殺人、槍炮、殺人未遂3項罪名起訴。檢察官認為“馬面”惡性重大,并具體求處死刑。
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表示,偵辦工作大致已完成,針對某媒體報道他曾兩度退回起訴書一說,黃世銘強調,“我一次也沒看過,哪來退回兩次”。黃世銘說,原則上檢方不會對林正偉聲請延押,一定會在26日羈押期滿前結案起訴。
清查
徒勞無功未能查出幕后黑手
為消弭島內社會疑慮,臺警方、檢方形容這次的清查行動是“上窮碧落下黃泉”。逐一調閱上萬支監(jiān)視錄像畫面,全面清查馬面作案前的行蹤、通聯(lián)紀錄,最后卻還是徒勞無功,未能查出幕后黑手,僅能單獨將馬面一人起訴。
檢方表示,犯案起因則源自于10多年前島內黑道牛埔?guī)鸵压世洗?ldquo;永泰”與陳明雄之間的一筆200萬元新臺幣土地開發(fā)傭金糾紛,“馬面”以土地糾紛為藉口,向陳家勒索1000萬元不成,憤而行兇;偵辦連勝文槍擊案的專案小組經過勘驗現(xiàn)場搜證畫面、過濾槍擊案現(xiàn)場附近所有監(jiān)視器、比對林正偉的所有通聯(lián)紀錄,甚至向美方追查嫌犯所持的槍支來源后,證實這個案子是“一人、一槍、一彈”造成“一死、一傷”。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板橋地檢署在起訴記者會中,適度提供案發(fā)當時的畫面及影音資料,詳細說明整個案發(fā)原因及過程。至于槍擊時連勝文受傷的血腥畫面,檢方原則上不會全部公開。
記者會
公布行兇錄影帶、圖表
為釋社會大眾疑慮,檢方在昨日下午公布的證據(jù)中,將包括“馬面”1126晚間8時20分行兇前后的錄影帶內容及相關圖表,以昭公信,并讓媒體及社會大眾據(jù)此比照檢方的認定。
至于馬面開槍時有沒有喊“連勝文!干X娘!”據(jù)檢方調查結果與聲紋比對,現(xiàn)場確實有這些聲音,但是在連勝文遭開槍后,民眾圍毆“馬面”時喊出來的,因為僅有數(shù)秒到十余秒的時間,連家方面可能是記錯了。
憤怒
連家將向“高檢署”提出再議
檢方起訴書遲至近二個月后才即將出爐,而且還沒能查出最受各界關注的槍枝來源、幕后主使者,僅能支吾交代案情,引來不少法界人士抨擊“真是不及格!”
連勝文昨晚委托助理徐弘庭及委任律師劉宗欽發(fā)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檢方誤擊說。
連勝文認為,“要是馬面沒罵三字經、沒有傳遞某些訊息給他,我是不會回頭的,1個沒有馬面聲音的聲紋比對,其實是不足為證的”,此案迄今有非常多的巧合發(fā)生,且人、時、地,都與政治有非常大的關聯(lián)性,檢方率爾認定與政治無關,是否太過武斷?
連勝文委任律師李貴敏表示,從檢方的聲紋比對中,只有透過麥克風的收音,也就是只有造勢場合主持人與致詞者的聲音,現(xiàn)場交談與雜音都沒有錄入,因此聲紋比對并不能證明“馬面”沒喊連勝文名字或罵三字經。 他進一步說,看錄影帶畫面,當“馬面”上臺的時候,臺上只有連勝文1人回頭,可見“馬面”是有傳遞某些訊息給連勝文,這是經驗法則。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下午指出,連家對于這個結果十分憤怒,也備好緊急的補充告訴狀,將向“高檢署”提出再議。
邱毅
檢方等于把全臺灣人當傻子
邱毅指出,板檢結果,他無法接受,因為檢方等于是把全臺灣人當傻子,但臺灣人民這么容易騙?從公布的現(xiàn)場錄影帶中可以看出,“馬面”是從舞臺后方沖向前,連勝文當時回頭了,也和“馬面”照會,怎么可能錯認?更何況“馬面”還有第二槍追殺,如果認錯,會再追殺嗎?
其次,連勝文當天到永和小學后,就站在第一排與候選人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站在一起,“馬面”若要殺陳明雄太容易了,要殺陳鴻源也太簡單了,因為當時正逢選舉,陳鴻源每天都掃街拜票。
第三,“馬面”會為了區(qū)區(qū)的新臺幣兩百萬,弄了黑市價格60多萬元的槍,再帶49顆子彈去殺人。然后,又誤殺,又賠上一條命,這合理嗎?“馬面”不是很孝順嗎?去殺陳鴻源也是為了年老體弱的父親,如果花很大的成本買槍,現(xiàn)在又要棄老父賠命,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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