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省八條”的我省調控政策,主要包含了八個方面的內容:明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強化市、縣(市)人民政府的責任;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合理引導居民住房需求;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住房保障和穩(wěn)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注重發(fā)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
□二手房被列入限購范圍 □濟南青島從嚴限購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
生活日報2月21日訊(記者 崔榮杰)21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貫徹國辦發(fā)〔2011〕1號文件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從8個方面對國務院此前出臺的“國八條”進行細化落實。
被稱為“省八條”的我省調控政策,主要包含了八個方面的內容:明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強化市、縣(市)人民政府的責任;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合理引導居民住房需求;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住房保障和穩(wěn)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注重發(fā)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
政策要求,認真執(zhí)行國家新的房地產稅收、信貸政策及住房限購政策,著力抑制投資性、投機性購房,繼續(xù)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yè)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tǒng)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政策執(zhí)行到位。
政策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政策要求,濟南、青島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一定時期內從嚴制定和執(zhí)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shù)貞艏用窦彝、能夠提供當(shù)匾欢晗藜{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shù)貞艏用窦彝?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shù)貞艏用窦彝ァ碛?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shù)貞艏用窦彝、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shù)貞艏用窦彝?要暫停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向其售房。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水平變動情況的監(jiān)測,對房地產市場變動異常、房價上漲過快的地方,要及時指導相關城市出臺住房限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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