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今天召集全市商場、超市、公園景點、停車場等單位負責人,向其發(fā)放了價格政策提醒函。今后,大商場、超市、商業(yè)網點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得標示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特價”、“極品價”等。
物價局“點擊”標價亂象
市物價局分析,市場上存在的不正當價格行為突出表現在明碼標價和價格監(jiān)管兩個方面。從明碼標價方面看,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標價率低。一些零售小門店、小商品市場以及服裝、家具、建材等市場不標價的現象比較普遍。二是標價不規(guī)范。有的經營者不按規(guī)定填寫標價簽,標價內容不全;有的在標價方式上做文章,如售價為138元的食品,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注“13”,用小號字體標注“8.0”,誘導消費者誤認為是售價13.8元。三是標價簽不規(guī)范。有的經營者使用未經價格監(jiān)督檢查機構監(jiān)制的標價簽,有的三色標價簽混用。
從市場監(jiān)管方面看,主要是存在諸多的價格欺詐行為,包括:虛構原價。有的經營者在打折商品的標示牌上將原價抬高,或者虛構未實際發(fā)生過的原價。有的價簽標示價格為低價,結算時變?yōu)楦邇r;有的還搞兩套標價,標示價格低的擺在顯眼位置,標示高價的置于比較隱蔽之處。利用“大甩賣”、“跳樓價”、“最低價”以及“全場 1-5折”之類的做法,誤導消費者。
不得用“出廠價”“特價”
市物價局今天要求,各大商場、超市、商業(yè)網點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得標示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特價”、“極品價”等;不得將自主制定的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得利用虛假標價、兩套價格、模糊標價、虛假折扣、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價格欺詐行動。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如實標示饋贈品的品名和數量,不得饋贈假冒偽劣商品;對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應明確標示。
公園景點不得標價外收取費用
公園景點要認真執(zhí)行價格主管部門審定的公園及景點門票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額外費用。公園景點內的飯店、商店、攤點不得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嚴禁以次充好、強迫消費、虛假標價、模糊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濟南市的各銀行、證券、期貨等金融行業(yè)的服務收費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明碼標價,收費形式可采用滾動屏、公示欄、銀行網站、小手冊等多種形式。標價內容必須標明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依據等。
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車場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機動車停車場實行計時收費,不得以不方便計算時間收費為由,改用計次方式超標準收費;停車場應對進出停車場車輛在收費票據上填寫進場時間、出場時間;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的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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