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改口稱“房管局長持槍行兇”案中的槍支為金屬槍
新華網鄭州4月11日電(記者秦亞洲) 河南省漯河市政府10日深夜發(fā)布消息稱,“房管局長持槍行兇”案中的槍支為金屬槍,這完全否定了此前漯河市政府發(fā)布的“房管局長持槍行兇”案中的槍支為玩具槍的說法。
10日上午,漯河市政府稱,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長牛豪“持槍行兇”案中的槍支是玩具槍,警方已經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這把“玩具槍”。
但是,10日夜間,漯河市政府又發(fā)布消息稱:警方查明,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槍系其為逃避法律責任,用塑料玩具槍頂替作案用槍,現(xiàn)已證實牛豪持槍作案,所用槍系金屬手槍。目前,該槍已經提取,并已送檢鑒定。公安機關正在抓捕其他參與打人者。
截至目前,此案中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增加至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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