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他人的車牌,不到半年的時間違章50多次。22日,鄒城交警將該套牌車查獲,該車駕駛人不但要繳納高達1萬余元的罰金,還將被取消駕駛資格。
近日,北京某公司代表到濟寧交警支隊報案,稱自己公司的一輛商務車從來沒到過鄒城,半年來卻多次收到來自鄒城的罰單。濟寧市交警支隊在核實情況之后,立即向鄒城交警大隊下
發(fā)緝查指令。2月22日下午4時許,指揮中心黑名單系統(tǒng)提示,牌號為“京F**538”的套牌車正沿太平路由西向東行駛。十多分鐘后,執(zhí)勤民警在國際飯店路口將該車攔截。被查獲后,該車司機黃某對套牌行為供認不諱。通過民警進一步核實,黃某所駕駛的商務轎車并沒有合法手續(xù)。
隨后,黃某因套用他人號牌、無法提供合法手續(xù)被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扣留機動車的處罰;加上處理其套牌期間的50多個未處理交通違法,共處罰金8200元,記151分。據(jù)悉,目前黃某的駕駛證因超分被扣留,需重新參加三個科目的考試,才能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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