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濟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客“政風行風熱線”。記者了解到,5月1日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正式實施后,我市將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我市將對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機動車進行全面排查。
近期,全市交警部門在整治城區(qū)道路交通方面,加強和完善了城區(qū)交通組織及勤務管理機制,自3月6日起,全市交警部門部署開展了城區(qū)交通秩序百日大會戰(zhàn),重點對車站、學校、醫(yī)院周邊交通狀況和渣土車運輸進行了檢查,到目前為止,已取得不錯的治理效果,與去年同期相比,車輛闖紅燈、超速、涉牌涉證等問題均大幅減少。在此基礎上,自4月1日起,全市開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集中整治貨車強行超車、強行會車,超速、超載等十大野蠻行為。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大中型貨車9364輛,排查記分超過6分、具有貨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40680名,貨車駕駛野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5月1日起,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正式實施,該標準重新規(guī)定了已注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達到規(guī)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以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等情況將強制報廢。此外,機動車距離新報廢標準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qū)域。
在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新報廢標準也做了明確規(guī)定,其中,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等。新規(guī)定實施后,對旅游客車、公交車等縮短使用年限的車型,強制報廢日期在2014年4月30日以前的,使用年限可按規(guī)定延長至2014年4月30日。另外,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使用性質變更為營運的,需嚴格按照新規(guī)定核算使用年限。
據了解,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我市將對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機動車進行全面排查。(記者 張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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