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5月22日訊(記者 殷明姝)日前,省教育廳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各地要按照“全覆蓋、無盲點、便民生”的原則合理劃分學區(qū)。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入學,任何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入學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山東各地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入學,任何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公辦學校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單校劃片的初中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得擅自附加招生條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
對于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有隨班就讀需求的殘疾兒童少年,要納入劃片入學對象,學校不得歧視和拒收。各地學區(qū)劃分方案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學區(qū)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確需調整時要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
擴大隨遷子女集中地公辦學校容量
據了解,山東將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將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納入當地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創(chuàng)造條件積極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融入城市生活。
流入地要及時摸清隨遷子女的基本情況,合理確定隨遷子女的入學范圍和條件。流出地要為隨遷子女入學給予積極配合。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要擴大公辦學校容量,鼓勵社會力量辦學,購買民辦學校服務,加大對接收隨遷子女學校的支持力度,努力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
高中指標生招生比例達60%以上
《意見》還指出,全面實行普通高中向各初中分配招生指標政策,確保今年秋季入學指標分配比例達到60%以上,有條件的地方要進一步提高指標生錄取的比例,逐步取消指標生錄取的限制性條件。各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的比例、總量和分配給各初中的招收名額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不僅如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包括具體政策、義務教育劃片范圍、學校招生計劃、程序時間、辦學條件等,實行陽光招生。
嚴查違規(guī)招生和亂收費行為
各地還要加強對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的監(jiān)管,嚴禁違規(guī)招生,維護招生工作秩序。未經批準,任何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特長班或實驗班的名義招生。禁止任何中小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
要充分尊重初中畢業(yè)生的選擇意愿,不得強制分流學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不正當的手段搶生源。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規(guī)范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有關政策。嚴肅查處各種名目的中小學違規(guī)招生和亂收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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