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在印度,當一位痛心疾首的父親向警察報案,說自己的女兒失蹤的時候,警察提了一些他不想聽的問題!澳闶鞘裁捶N姓?”就是其中之一。然而這位名叫索罕·拉爾(Sohan Lal)的父親說,自己日前向警方求助的時候,這就是警方問他的第一個問題。他透露自己是低種姓的釋迦人(Shakya)之后,拉爾說,警察大加嘲笑,對他的報案不屑一顧。
幾個小時后,有人發(fā)現(xiàn)了拉爾12歲的女兒和她14歲表姐的尸體。有人用她們的圍巾把她們吊在一棵芒果樹上,兩個女孩都曾遭到強奸。拉爾的女兒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見時,正在和亞達夫種姓的兄弟幾人在一起。在北方邦的格德拉薩達甘吉村,亞達夫(Yadav)是處在主導地位的種姓。
分析稱,如果不承認種姓制度在印度的強奸危機中扮演的角色,那么對這兩個女孩之死的理解就不算全面。
印度歷史上有很多時候,擁有土地的上層種姓會強奸較低的種姓,特別是達利特人(Dalits,一度被稱為賤民),這屬于一種常態(tài)。法律保護的加強、城市化和社會流動性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種姓歧視,但是情況仍然糟糕。達利特女性仍舊是最有可能遭到輪奸的人群。人權組織“人民公民自由聯(lián)盟”(People"s Union for Civil Liberties)對2007年的北方邦犯罪統(tǒng)計數(shù)據進行了分析,發(fā)現(xiàn)那一年90%的強奸受害者都是達利特女性。
2012年12月,一名23歲女性,在一輛行駛中的巴士上被五名男子輪奸并用鐵棍襲擊后身亡。那名女子屬于庫爾米(Kurmi)種姓,也是一種低種姓。事件發(fā)生后印度經歷一番深入的反思,然而,人們在辯論中對種姓制度談論得不夠多。雖然西方游客和女性在城市中心遭受攻擊吸引了大量關注,但低種姓女性遭到強奸卻往往無法引發(fā)公眾的憤怒。比如,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目前尚未對格德拉薩達甘吉發(fā)生的奸殺案做出譴責。
毫不奇怪,種姓制度及其催生的社會不平等導致了一些道德盲點,把強奸案屏蔽在公眾視野之外。歷史上,種姓決定了你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跟誰結婚,甚至還決定了你吃什么食物。在種姓歧視被禁止數(shù)十年后,這些規(guī)則仍在很多村莊發(fā)揮著作用。
很多基于種姓的性暴力,源自上層種姓的某些男子當中存在的,封建領主似的特權意識。在擁有土地的賈特人(Jat)中,一個很流行的說法是:“沒感受過達利特女人,就不算感受過土地。”賈特人在政治上很有權勢,盡管本身種姓比較低,但卻高于達利特人。
雖然上層種姓很少因為強奸達利特人而被投入牢獄,但如果他們需要為自己辯護的話,也隨時找得到一種被廣為接受的說辭:他們決不會去碰低種姓女人,生怕被其“玷污”。因為在1995年的一起著名案件中,一名達利特女性提出的輪奸指控被法官駁回,理由是“上層種姓的人,不可能強奸一個低種姓的女人來弄臟自己”。
文章指出,政府腐敗而低效的治理,加劇了種姓歧視的程度。這種局面又鼓勵人們通過效忠種姓來謀求政治權力。種姓偏見似乎在格德拉薩達甘吉這起案件中發(fā)揮了作用。你只需看看被告幾兄弟(帕普·亞達夫[Pappu Yadav]、阿瓦艾!嗊_夫[Awadhesh Yadav]、烏維!嗊_夫[Urvesh Yadav])和警署負責人(蘭姆·維拉斯·亞達夫[Ram Vilas Yadav])的名字就明白,他們屬于同一種姓。而且另外兩個警員也是亞達夫人。
當人們無法依靠警方和司法部門來解決糾紛時,強奸常常會成為一種報復手段。這在印度教徒-穆斯林之間的騷亂以及種姓之間的沖突中得到了清晰的體現(xiàn)。達利特活動人士阿莎·克塔爾(Asha Kowtal)說,“強奸是一種武器,目的是讓社區(qū)噤聲。這是一種教訓我們的方式,向我們的男人和女人展示,我們很無助,連自己的女人都保護不了!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