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民主黨非裔參議員賴特,自1996年起分別獲選加州眾議員和參議員。目前是加州參議院第35選區(qū)議員,代表南加州洛杉磯、長灘和英格爾伍德等地。選區(qū)人口約93萬,拉丁裔人口49.5萬,亞裔約11萬。
當?shù)貦z察官辦公室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2008年,賴特參選加州參議員時,稱自己居住在英格爾伍德,但實際住在鮑德溫山。
加州法律要求經(jīng)選舉產(chǎn)生的公職人員必須居住在他服務的選區(qū)。
今年1月,賴特被檢察官辦公室控8項罪名,涉嫌作偽證和選舉欺詐。他被一個陪審團認定罪名成立。
9月12日,加州高等法院法官凱瑟琳·肯尼迪裁定,賴特違反了加州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重罪緩刑3年,入獄90天,罰款2000美元,社區(qū)服務1500小時,不得再擔任公職。
賴特將在今年10月31日入獄服刑。
民主黨籍的加州參議院執(zhí)行議長達瑞爾·斯坦伯格12日表示,要求賴特就此辭職。
斯坦伯格說,作為一名公民,賴特有權上訴。但他的行為已觸犯法律,不再合適擔任加州參議員。
州參議院共和黨議員表示,如果賴特堅持不辭職,加州參議院將投票決定,驅(qū)逐這名將要入獄的同僚。
至此,加州參議院已有3名民主黨議員涉嫌犯罪,或已被定罪,或正在法庭審理過程。
上述3名參議員都拒絕辭職,州議會已投票停止了他們的職務,但仍然繼續(xù)發(fā)給他們薪水。
作者:劉丹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