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檢中,周先生的乙肝五項檢查結果呈現(xiàn)“小三陽”,此后他所在的單位——北京某數(shù)字圖像技術公司和他解除了勞動合同。周先生認為該公司侵犯了他的平等就業(yè)權,將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違法,并賠償其誤工損失2.2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已經(jīng)受理此案。
原告訴稱,2009年5月13日,他與這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5月15日,原告按照公司要求,將包含乙肝五項檢查結果中的“小三陽”體檢表提交給公司,但被告知其即日起暫停工作,不得進入辦公區(qū),并要求其進行乙肝五項復查,并增加肝功能和乙肝病毒DNA兩項檢查。
周某復查結果是各項指標均在正常范圍之內,但公司認為是醫(yī)院不負責任,要求其進行第三次乙肝項目檢查。此后,該公司以各種理由不讓周某繼續(xù)工作,并于2009年5月22日與他解除勞動合同。 (洪灶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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