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guān)于“貧富混居”這一話題,我不是從消息之中最先知道的,而是讀了一些相干的“時評”,才曉得有這個東東。
如果要我來“時評”的話,如此“混居”簡直就是“混帳”!地區(qū)式“混居”決無社會的“和諧”!
時評家魯國平先生、高山流水先生皆說,武漢市出臺“貧富混居”的政策,其本意是好的。錯!依我看,他們的本意不但不好,而且很壞!何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就是“拉郎配”,那就是作秀。一個人作點秀,無關(guān)緊要,一級政府作秀,必將貽害。
貧與富,本就是一對抵觸體,特別是在當今中國,兩極嚴重分化更讓貧富勢如水火,不能協(xié)調(diào)。早些年時,曾見媒體報道,有仇富的窮人怒砸富人的豪車。其實,這不是砸車,而是打政府的臉?鬃诱f,民不怨寡,而怨不均?梢姼F人仇富,也是有著深厚的理論基礎(chǔ)的,絕對不是亂來。
中國的貧富差距已到了最危險的邊沿。據(jù)此,政府要做的,要害是采用切實的舉動,克制貧富差距的進一步擴大,修正“讓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改革目標,制定“讓絕大部分人富起來”的改改革計劃。唯如此,才干真正“共同富饒”,否則那就是虛情假意,不管采用什么措施,都難逃作秀的嫌疑。
退一步想,其實武漢市的“貧富混居”盡管是作秀,卻也是有其理論根據(jù)的,那就是“和諧”。具體到他們的“混居”上來說,“混”者“和”也,“居”者“諧”也。只要貧富兩者在地區(qū)上混居了,從此就再無富人區(qū)與窮人區(qū)之分了,涇水渭水從此并合包融,涇渭不分,清濁不見,皆大歡樂,豈不和而諧之?
果真如此嗎?我看未必。不論是表還是里,地區(qū)式混居永遠也不可能讓貧富“和諧”。先說“表”吧。雖說混居在同一個區(qū)域,但富人始終住的是別墅,窮人始終住的是平房。富人開的始終是豪車,窮人“開”的始終是單車。富人穿的始終是名牌,窮人穿的始終是“地攤”。富人孩子讀的始終是“貴族”,窮人孩子讀的始終是“民辦”。再說“里”。只一句足夠:富人始終有錢,窮人始終沒錢。錢是貧富的分界限,錢(收入)的問題沒解決,再怎么“混居”,再怎么“拉郎配”,永遠都是一個扯淡!
假如,我是一個富人。我住在這樣的混居區(qū),我確定整日心神不寧,我確定花大錢請保鏢,我確定養(yǎng)狼狗養(yǎng)藏獒。假如,我是一個窮人(用不著假如,只為行文之故)。我會去偷,偷不了就會去騙,騙不了就會去搶,搶不了就會去砸,砸不了就會去……暫且保密一下不說?傊,我要想盡措施,讓富人的錢變成我的錢。即使成不了我的錢,我也要讓他富人得不了那錢。
為什么會這樣?我打個非常簡略的比喻就闡明了問題。你是富人,正在與家人共享山珍海味?墒悄愕乃闹軈s站著一幫喝稀粥的窮人,你會有怎樣的心理運動?你會采用怎樣的防備措施?反過來,你是窮人,正在與家人喝稀粥。這時抬頭一望看到一桌富人,他們美滋滋地吃著山珍海味。你又會有怎樣的心理反應?又將采用怎樣的措施去爭取分他一杯羹?
所以,錢(收入)的問題沒解決,貧富兩極分化的問題沒解決,地區(qū)式的“混居”不但不能打消彼此的隔閡,達到“和諧”的目標,相反地倒無異于在雙方的心頭上插刀撒鹽,更加劇彼此間的敵視,增加沒必要的抵觸。
所以,讓窮人富人只在地區(qū)上“混居”,實是一種“混帳”作法。它甚至還不如地區(qū)上的“分居”。俗話說,眼不見心不煩。你在河東我在河西,富人窮人井水不犯河水,也許還能暫!昂椭C”。
我認為,要徹底解決貧富抵觸,還是離不開“混居”二字。但此“混居”絕非彼“混居”。地區(qū)式“混居”只能搞亂社會。只有階層式“混居”才干標本兼治。要實現(xiàn)這一目標,重要的任務就是“殺富濟貧”。先申明一下,這決不是梁山泊式的“殺富濟貧”。所謂的“殺富”就是殺富官殺奸商,讓所有靠貪污受賄變成富官的人,讓所有靠不法手段攏斂巨財變成富豪的人,從新變成窮人。讓所有的窮人都有正當正常的掙錢機會和渠道,變成富饒起來的人。徹底打破現(xiàn)有的貧富階層秩序,讓窮人富人在不同的階層上“混居”。也就是說,讓中國所有的人在變富成窮的機會上均等。這才是解決貧富抵觸最好最有力的措施。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