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集團(GoldmanSachs)被中國稅務機構盯上了。
本報獲悉,河南省漯河市國家稅務局正在籌劃讓高盛補交4.2億元的企業(yè)所得稅。
征收的依據(jù)主要是:過去三年里,高盛通過在香港注冊成立的羅特克斯公司 (RotaryVortexLimited)間接轉讓了河南雙匯投資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雙匯發(fā)展(000895,股吧)(49.48,0.00,0.00%)”,000895.SZ)的股權,進而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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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稅務專家郭偉認為,高盛在中國國內以類似方式參股了一系列企業(yè),這次的事件有可能演變成對高盛在華所有投資行為的調查。
一位地方稅務官員判斷,這是一起比較典型的非居民企業(yè)通過境外企業(yè)間接轉讓國內企業(yè)股權而需在中國納稅的案例。
可能被補征
在中國,“非居民企業(yè)”概念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企業(yè)所得稅法》中首次被提出。簡單講就是依據(jù)境外法律成立,卻從中國獲取收入的納稅人。
實際上,從去年下半年起,包括股權轉讓在內的企業(yè)資本運作項目,以及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管理都已列入中國稅務檢查的重點對象。
8月17日,漯河市國家稅務局內部人士向本報證實,河南漯河市國家稅務局正在籌劃讓高盛補交4.2億元的企業(yè)所得稅,相關稅收征管事宜正在準備階段,征收的依據(jù)主要是高盛通過在香港注冊成立的羅特克斯公司轉讓了雙匯的股權。
該內部人士進一步表示,“此舉由河南省國家稅務局主導,漯河國稅局僅是配合行動,而國家稅務總局國際司亦已知曉此事”。
另有消息人士對本報稱,目前,漯河市稅務局與高盛在相關的稅收征管的法律依據(jù)上,存在爭議,而河南省國家稅務局亦已派人協(xié)助地方。漯河市初步匡算出了4.2億元的納稅金額,但在溝通過程中,高盛方面表示沒有法律依據(jù)。漯河不得不請省局派人“救急”。
但其他的消息則顯示,漯河當?shù)囟悇諜C關尚未就補征事宜與高盛正面接觸。原因是,他們目前只是發(fā)現(xiàn)高盛在雙匯的股權轉讓中可能存在問題,但事情還未定性,目前稅務機關正在做前期的工作,相關征收工作暫時還未展開。
消息曝光后,雙匯發(fā)展的控股股東河南省漯河市雙匯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雙匯集團”)、雙匯發(fā)展的數(shù)位核心高層,均表示有些意外。他們稱,此前,還未聽說過任何關于高盛轉讓雙匯股權要被補交稅款的消息。在看到媒體報道后,他們陸續(xù)向漯河當?shù)囟悇諜C關內部了解情況,得到的都是“不知情”的回復。
8月17日,高盛中國媒體負責人對本報表示,“對涉稅傳言不予置評”。
北京稅務專家郭偉介紹,從程序上講,對知名企業(yè)的稅務核查,最后須經(jīng)國稅總局同意。
間接轉讓曝光
高盛卷入“被補征”風波,緣于一段隱匿了兩年多的股權交易在2009年年底被曝光。
2009年12月,雙匯發(fā)展連續(xù)發(fā)布澄清公告,陳述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股權騰挪,核心內容揭開了高盛大幅減持雙匯發(fā)展股權的面紗。
2006年2月,羅特克斯公司在香港注冊設立,高盛集團全資子公司——高盛策略投資(亞洲)有限責任公司持有51%的股權,鼎暉旗下的鼎暉Shine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權。
羅特克斯公司其實就是高盛、鼎暉為參與雙匯集團股權轉讓項目而設立的項目公司。
2006年5月12日,羅特克斯受讓漯河市國資委持有的雙匯集團100%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1億元。是時,雙匯集團為雙匯發(fā)展的第一大股東。羅特克斯進而間接持有雙匯發(fā)展35.71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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