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財經報道】房地產市場張望的成果,是令人始料不及的房租上升,讓收入水準不高的租房者成為直接收害者。
6月30日,鏈家地產頒布上半年北京住宅租金情況顯示,2010年上半年全市套均租金2792元/月,同比上漲18.5%左右。其他一線城市上海、廣州、深圳等地房租也紛紛上漲,特別是進入5、6月以來,租金漲幅大約在20%左右。按照北京城區(qū)打算,目前人均租金累贅達到每月1000元,今年1月至4月,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安排收入為10069元,月均可安排收入為2500元左右。這意味著,房租占收入的比重已接近40%!租房客平均將一半收入用于租房。這是一個驚人的數據,闡明普通人的住房成本十分高昂。
租金與就業(yè)、與收入直接掛鉤,按理不會脫離實體經濟的整體環(huán)境狂漲,令人奇怪的問題是,為什么租房客對于房租急劇上漲毫無抵抗才能?
最重要的原因是,去年貨幣發(fā)行量過大與一直以來的高房價收益,光打雷不下雨的房產稅,讓很多手擁數套房的投資客擁有比較充分的現金流,不必急于套現,而租房收益避稅措施極多。
房租大漲是我國收入分配不均衡的反應。我國現有房產交易中有25%以現金進行交易,完整沒有金融杠桿,闡明有一些投資客坐擁巨額現金。當投資客不需要為房產融資與持有成本發(fā)愁時,就會以安閑的心態(tài)坐地漲價。另一些需要承擔融資成本上升的投資客,在交易量急劇降落時,可以通過進步租金讓租客承擔自己的融資成本。
房租上升則房價租金比降落,房價租金比降落表明房產投資價值提升。2009年以來,中國城市房價持續(xù)上漲,租金卻停止不前,國際上公認的房價租金比的上限是300,而中國中心城市的這一指標一般都在400以上,有些房價畸高的城市超過600甚至達到1000以上。
不過,通過向租客轉嫁成本擠壓泡沫的后果有限,就算房價租金比降落,中國的房地產價格仍然高不可攀。有網友曾經算過,南京雨花臺區(qū)豪華裝修的最高租房價格是3000元/月,房屋130平方米。盤算下來,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23元,年租金為276元,按照5%的收益率,資產價值相當于276/0.05=5520。也就是說,如果能夠以5520元/平方米購置該房,則出租收益為23元/平方米,年收益率為5%。筆者持續(xù)盤算,房租增加到3500元,則每年每平方租金為312元,如果年收益不變,則購置該處房的價格應當為每平方米6240元,現在一線城市中心城區(qū)還能找到如此便宜的房價嗎?
房租大漲也是我國大城市溢價過高的表現。為什么大城市生活成本如此之高,大家依然趨之若鶩?原因很簡略,我國存在全球第一的大城市溢價,所有的行政資源、社會資源、經濟資源都向大城市集中,大城市生活成本高,相應的機會也多,相比而言,機會成本降落。那些擁有戶籍的城市貧困階層,可以享受大城市經濟發(fā)展所帶來的較高的養(yǎng)老保障,也不愿意離開大城市。中國名牌大學的學生十之八九流入美歐,即使留在國內的絕大多數在大城市創(chuàng)業(yè),而不會也不甘到二三線城市,這并不是學生本身的覺悟問題,而是機會成本與社會資源綜合考量下的理性選擇。
房地產投資客進步房租,就是享受大城市的紅利的表現。如果中國不能廢除戶籍藩籬,如果社會保障系統(tǒng)不能做到全國統(tǒng)一,如果社會資源依然通過行政手段源源不斷流入大城市,那么,大城市的溢價將越來越高,不是通過房租就是通過養(yǎng)老等方法表現出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國對于租房者缺乏最起碼的法律保護。
德國、加拿大等國對于租房者有完善的法律保護。以德國為例,有一半家庭租房居住,重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租房者權益受到嚴格保護,房屋承租人對房屋的各項權利屬于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根據德國民法的相干規(guī)定,房東非經過訴訟道路,不得逼迫房客搬出。如果法院判令房客搬出,在法院設定的合理遷出期限屆滿前,租賃關系也一直存續(xù),房客仍然享有合同和法律規(guī)定的對房屋的各項權利。一般情況下,房東在出租后3年內不得將租金漲幅超過20%。即使有正當的理由想進步租金,也必須經過房客的批準。如果房客不批準,房東只能提起訴訟,而不能自己強行進步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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