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山東省住建廳獲悉,山東省正醞釀出臺新的《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日前修訂草案正在面向社會開征看法。修訂草案提出,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建設單位應向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學校、幼兒園、醫(yī)院建筑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完成后,也應申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根據修訂草案,超限建筑工程和學校、幼兒園、醫(yī)院建筑工程未經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或者經審查未通過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施工。如果擅自交付施工,將被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王善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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