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80后”、“90后”結伙販賣冰毒,形成了一個販賣毒品的小團體,今天記者獲悉,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法院依法近日審結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等六人犯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二萬五千元至四萬元罰金不等。
2008年1至6月份,被告人劉某、朱某、韓某、張某、焦某、于某曾多次相互之間買賣冰毒,并相互介紹“客源”,將毒品賣給他人,形成了一個販賣毒品的利益結合體。公安機關將正在販賣冰毒的被告人張某和焦某歸抓獲歸案后,兩人積極提供線索,公安機關隨后將其他四人一并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六被告人的行為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據(jù)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以及立功情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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