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圣城濟寧消息網(wǎng)訊 市審計局在全市審計系統(tǒng)開展“效能建設年”運動,大力倡樹“馬上就辦,干就干好”的工作理念,出臺了《濟寧市審計機關“馬上就辦”實行措施》。
《措施》規(guī)定,審計機關的審計業(yè)務和行政管理事項原則上都納入馬上就辦的范疇,對于馬上就辦事項,要履行“五個明白,九項制度”:
履行臺帳管理制度。對重點審計項目,市領導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打算內(nèi)的重要工作、群眾舉報等事項,紀檢組、行風監(jiān)督員及有關部門或單位請求答復或協(xié)助辦理的事項等要明白義務領導、明白義務科室、明白承辦人、明白質量請求、明白義務權限,由辦公室統(tǒng)一納入臺帳管理。
履行分管領導包保義務制。分管領導對馬上就辦的事項負直接領導義務,負責領導、調度、督促工作,和諧解決問題,把握工作質量,保證辦理實效;對超出工作權限的,應提出看法,及時提報研究。
履行義務備案制度。市審計局安排縣市區(qū)審計機關審計的項目和其他辦理事項,縣市區(qū)審計機關應及時明白分管領導、承辦科室、義務人員、完成時限和質量請求,并向市局辦公室備案。市審計局應定期對縣市區(qū)審計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導,并履行專項考核。
履行限時辦結制度。對于馬上就辦的事項,應限定辦結時間,本著“保證質量,能快則快”的原則,承辦(牽頭)科室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量縮短辦理時間。上級有明白時限請求的事項,要提前四分之一的時間將事項辦妥;無明白時限請求的事項,由分管領導根據(jù)重要程度,斷定辦理期限,并報辦公室備案。特別情況確需延伸時限的,應報局長批準。
履行調度督辦制度。市審計局辦公室負責“馬上就辦”重要事項的調度督辦,在義務部門斷定后2個工作日內(nèi),報經(jīng)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向義務部門出具督辦單,并定期對重要事項調度督促。對辦理進度較緩,可能影響規(guī)定時限和辦理成果的,要及時催辦,首次催辦采用口頭情勢,再次催辦采用《催辦單》情勢。各承辦部門在積極辦理的同時,應按請求及時向辦公室反饋工作情況;事項辦理完畢應及時將辦理成果交辦公室歸檔銷號。未能按時辦結的事項,由辦公室重點跟蹤督辦,直至事項辦結。
履行紀檢抽查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定期對“馬上就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發(fā)明問題及時督促有關義務科室和義務人改良工作。市局每季度通報重要事項的辦理情況。
履行專項考核制度和義務追究制度。對馬上就辦的事項未能按時辦結的,或事項辦理質量較差的,相應扣減科室年終考核得分;因未能按時完成而影響審計形象的,或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年終不得參與市級先進評選運動,并按照義務追究措施追究有關義務人的義務;能夠按時、高質量完成承辦事項,受到上級表揚的,對科室年終考核酌情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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