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通過炒作、哄抬物價,從花費者身上獲取巨額利潤。最典范的就是今年的大蒜和綠豆,這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須品。有些經(jīng)銷商用壟斷行動,哄抬物價,以致法律部門和政府都不得不出面了。還有就是房地產(chǎn)商的房價炒作。房地產(chǎn)行業(yè)可能引發(fā)經(jīng)濟危機,這已經(jīng)是社會的共鳴,全部社會經(jīng)濟的崩潰,對全部商界的影響,在國際上已經(jīng)成為事實。要知道,世界上在社會經(jīng)濟崩潰時,商家自身也破產(chǎn)的,不是一家兩家,這是不誠信帶來的惡果。
三是非法融資。有些商家為了自身的發(fā)展,在融資時采用了非法的手段。這種融資不僅損害了融資者的利益,也危及了國家法律,搗亂了正常的金融市場,最終也迫害到非法融資者。瑞安融資案,浙江吳英非法集資案。首先就是融資者的資金無法收獲,接著就是非法融資者的法律處分。
以上不誠信行動,對商界而言,它損壞的是全部商業(yè)鏈,而不是某一部分人。一部分不誠信商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百姓關(guān)注的不是他們受到的處分成果,而是這些行動下,他們被處分后仍然還存在著一大筆的財富,受點處分也劃算;還有就是更多逃脫了處分的行動。這些行動獲得了暴利,他們獲得的收入比合法經(jīng)商要高得多。于是,在百姓中,特別是后學“年輕商人”,他們可能認為:用“假”欺騙,壟斷哄抬物價,用非法手段融資,不是不誠信,不是違法,而是一種智慧,要敢于冒這種險。效仿者盛,全部社會都可能認為:誠信者是傻瓜,能欺能騙能用手段暴富的是能人,只有不擇手段才干賺大錢,誠信能值幾個錢?從而社會義務也跟著消散,只要“我”或者“我們”幾個能賺到錢,那管什么社會不社會?其他人是逝世是活與我何干?生活中,有些人雖然恨假,卻也跟著學販“假”。
可見,商界的誠信對社會誠信風氣的形成有多么重要的作用。作為一個有社會義務感重視誠信的商人,他應當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置社會大眾于不顧的,正確的做法應當是保證貨物的貨真價實,保證百姓的花費安全;讓物價回歸正常,保證百姓穩(wěn)固正常長久的經(jīng)濟起源和花費才能;保證百姓不陷入災害。這些絕對不只是政府的義務,商界也應當承擔起這些義務,而且是完整能承擔的。這也是商界對社會的誠信。只有這樣才干真正保護生產(chǎn)商、經(jīng)銷商、花費者的整體利益。才干形成商界和社會都需要的誠信風氣。
我們社會的不誠信風氣正在社會上蔓延,F(xiàn)在,我們的一些青年們,很會把獲取機會當做經(jīng)商一樣經(jīng)營。這本來無可厚非,只是他們在經(jīng)營時,忘記了經(jīng)商的要訣:誠信為本。而是發(fā)揚了不誠信商人的“欺騙”手段。
《羊城晚報》2010年6月15日報道,美國的大學教授拒收中國學生讀博。從文章內(nèi)容看,原因是一位教授身邊的又一個中國留學生半途離開了;這位中國留學生不是來留學的,而是為了找到一份既高薪又有望申請到美國綠卡的職位。這位教授身邊先后有六位中國籍在讀博士生離開的原因都是為了找工作、得綠卡。他們此前帶著攻讀博士學位的承諾進入學校的誠信蕩然無存。這位教授聯(lián)合本校其他教授明白表態(tài):今后不再考慮來自中國的申請者,包含來自清華大學那些高素質(zhì)的學生在內(nèi)。
看來,這位教授身邊的中國留學生,確實是在用商人的思維來看待留學,那就是用什么方法獲得自己的利益。如果這些學生將來成為商人,他們的經(jīng)商智慧應當不低,但他們喪失的是誠信。如果把他們與學校的合作看著是一筆生意,那他們就是對校方的失信。校方給了他們高額的助學金,就是盼望他們完成學業(yè)。他們卻置他們的協(xié)議于不顧。他們的失信直接給眾多的中國留學生的信用造成了損害。不誠信行動呈現(xiàn)在我們高智商高教導的人群里,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誠信是社會的基礎(chǔ)。
在商業(yè)化程度越來越高,商界對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的今天,商界確實應當努力爭取做社會誠信的榜樣。一是對國民的誠信,一是對國家法律的誠信,一是對社會民族國家的誠信。要和政府社會一起杜絕那些不誠信行動的呈現(xiàn),那些行動一旦呈現(xiàn),全部商界應當群起而攻之,讓這種行動在商界無立足之地。 相關(guān)閱讀